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以综合考察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参评者的学习成绩、实践能力及其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为总体原则,特制定斯拉夫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MTI)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1. 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5分以上)、无补考科目的同学,具备参评资格。
2. 参评者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其中考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证书或参加省级政府部门以上主办的俄语专业比赛并获奖者可优先参评;如无以上成果,满足以下条款之一可参评:
(1)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以哈尔滨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翻译研究相关论文;
(2)参加导师主持的翻译研究相关项目并发表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翻译研究相关学术研讨会并发言;
(4)主持学校的研究生创新项目。
以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3. 参评者应具备较高的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有丰富的笔译实践和成果,或具有以俄语翻译身份服务社会的经历,或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过奖励,并能以现场回答评委问题的形式展示自己的从业素质。参评者需参加现场答辩,用PPT形式展现个人成果。
4. 在评审结果相同的条件下,以下情况应优先考虑:在学生事务管理、学院各项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获校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先进个人或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影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5.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拖欠学杂费者。
6. 评审参照权重如下:条款1占权重50%;条款2占权重20%;条款3占权重30%。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斯拉夫语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斯拉夫语学院
2022年5月5日
附:
斯拉夫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MTI)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打分参考
1.关于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哈尔滨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计100分,发表C类论文计80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计50分,发表省级期刊论文计20-30分(评委根据论文级别及质量打分)。上述论文第二作者分值折半,第三作者不计分。
2.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考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证书者,计100分;考取二级证书者,计80分;考取三级证书者,计50分。
3.关于获奖
获得国家级俄语相关比赛(全国俄语大赛)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获得省级以上俄语比赛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获得校级以上俄语比赛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4.关于项目
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项目计50分;参加导师主持的翻译研究相关科研项目并发表论文计30分(注:与第1条中的论文为同一论文者此处不重复计分,第1条中的省级论文可取最高分30分)。
5.关于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省级以上翻译研究相关学术会议并大会发言,计30分;小组发言,计15分。
以上条款满分为100分,累积得分不超过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