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02)
一、学科简介
1.学科内涵
课程与教学论是一级学科教育学下的二级学科。该学科以学习、课程、教学与评价及其与教师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理论、课程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注重课程与教学理论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校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创新性理论指导与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包含课程论与教学论两个分支学科。课程论与教学论的研究领域各有侧重,紧密关联。人类对课程与教学问题的思考自古有之,但独立学科形态的课程论和教学论出现较晚。学界一般认为,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1632)是教学论成为教育学内的一个独立研究领域的标志,美国学者杜威的《儿童与课程》(1902)、博比特的《课程》(1918)标志着课程论作为独立学科的诞生,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1949)奠定了现代课程论的基本框架。教学论的研究内容包括教学的目的、内容、过程、原则、方法、组织形式、手段、环境等。课程论的研究内容包括课程的设计、编制、实施、评价和领导等。从发展历史看,课程问题最初是在教学范畴内被讨论的。目前关于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有不同理解。英语国家一般倾向于“大课程观”,欧洲大陆的部分非英语国家倾向于“大教学观”。这种差异与教育研究传统有关,但并不否定课程论与教学论的紧密联系。目前我国在学科分类上将二者并列,作为教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
课程与教学论兼具理论学科与应用学科的特点,既探讨事实问题和价值问题,也关注方法与技术问题。随着学科交叉综合的发展趋势,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触角不断外伸,与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的关系更加密切,同时也更加注重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它学科汲取养分。随着时代发展和观念转变,尤其是各种哲学思潮的影响,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视角、内容和方法也在不断丰富,呈现出更加多元的局面。
2.学科概况
哈尔滨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创设于1983年,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1984年学科带头人唐文中教授创设硕士点;1985年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生;2007年,以本学科为核心组建的“黑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被列为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2开始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哈尔滨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哈尔滨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的师资由两部分人员构成:教育科学学院从事课程与教学论原理研究的教师;其他学院从事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的教师。多年以来,本学科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鲜明的特色。目前的2个研究方向分别是“课程与教学论原理”和“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特色体现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并重;基本理论研究与中小学各科研究并重;全局性教育研究与地方性教育研究并重;基础研究与当前新课程改革研究并重。
3.学科范围
哈尔滨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目前有2个稳定而又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本方向注重课程与教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具体包括课程与教学哲学研究、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的方法论问题研究、多元视角下的课程与教学论基本理论研究、课程与教学的社会学和政治学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黑龙江省民族学校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以及东北亚地区课程与教学理论的比较研究。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研究是我国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的重要分支,也是基础。该方向对于整个学科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基础作用。
(2)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本方向密切联系中小学各学科,研究重点是学科教学基础理论研究、学科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研究。课程与教学需结合具体的学科而展开,学科课程与教学研究是课程与教学论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各科课程与教学研究是师范院校传统性研究工作,也是师范院校科研工作的特色。该方向将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与具体的学科紧密结合,可以为中小学的各科教学提供理论指导。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是有悠久传统的学科,中文、历史、思想政治、英语、俄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都有一支从事课程与教学研究的队伍。目前,英语、俄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等8个学科方向招收和培养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哈尔滨师范大学俄语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创设于2000年,已有二十余年历史。该研究方向主要研究俄语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和俄语课程与教学问题,并将成果应用于高等院校、中学俄语教育的改革中。本方向积极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实践,在中学俄语课程标准制定和解读、中学俄语教师培训、科研指导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多年来,本方向已经形成俄语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俄语基础教育与教学改革两大方向。学科带头人赵秋野教授为中俄双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一流专业带头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教育部国别区域研究中心“斯拉夫国家研究中心”主任、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俄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教育部霍英东教学奖,俄罗斯联邦国际人文合作署推广俄语特殊贡献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8项。主持第二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首批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课。曾任教育部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任教育部《高中俄语课程标准》修订组组长,现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外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俄语教学》、俄罗斯科学院《心理语言学问题》杂志编委。主要导师李雅君教授为俄语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的第一届研究生,教育学博士,俄罗斯科学院语言学所访学学者,主要讲授“俄语教学论”“中学俄语课程标准与教学设计”等课程,在《课程教材教法》《中国电化教育》《俄罗斯文艺》《外国教育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外语学刊》《中国俄语教学》《中国外语》等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省级成果奖9项。主持教育部课题2项,省级、校级课题15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项。专著2部,主编6部教材。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二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二、培养目标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俄语教育科学研究型和中学俄语教学型人才。培养博学笃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俄语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胜任教育专业及俄语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高水平专门人才以及系统掌握中学俄语教育的知识结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基础俄语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熟悉中学俄语课堂,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中学俄语课堂教学的教学实践型人才。具体包括: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阅读并掌握教育学尤其是课程与教学论的经典著作;
3.熟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全面和深入地掌握俄语课程与教学理论,了解俄语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4.熟练掌握俄语教育教学技能技巧,能有效开展俄语教育教学活动;
5.掌握俄语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和知识体系,具有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较熟练地掌握俄语并有能力使用教育专业的俄文资料;
7.能够深刻理解学术活动,恪守学术道德;
8.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9.系统地掌握中学俄语教育的知识结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基础俄语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
10.熟悉中学俄语课堂,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课堂教学与研究指导。
三、质量标准
1.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本学科的硕士生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具备从事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因此,必须掌握:
(1)教育基本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哲学、课程与教学理论、教育史、比较教育、教育管理理论、德育理论、教育技术、教育测量、统计与评价等,硕士生应该全面掌握这些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教育学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教育发展与变化的规律;
(2)学科专业知识。硕士生应比较系统地掌握俄语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的历史、现状及前沿动态,了解俄语课程与教学论的重要理论、核心概念及其历史脉络;
(3)相关基础知识。与教育学密切相关的知识系统,其范围可以涵盖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这些学科中,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以及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硕士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方向,跨学科选修,系统阅读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学的经典著作;
(4)方法论知识。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好知识体系,具有一定的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语言知识。硕士生必须熟练规范地使用汉语,思维严谨,逻辑严密;同时,较为熟练地掌握俄语,能够使用教育专业的俄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6)教学知识。熟练掌握俄语教育教学技能技巧,能有效开展俄语教育教学活动。
2.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掌握中学俄语教育教学技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求实精神、创新精神和怀疑精神,勇于探索;掌握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潜力;掌握俄语教育研究的具体方法,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能够娴熟地使用中文,较为熟练地掌握俄语,能阅读本专业的俄文资料;具有团队合作的意识与能力,树立自觉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观念与态度;保持学术良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恪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学术伦理或学术规范。
(2)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引证他人研究成果须实事求是;严格遵守教育学专业的基本写作、引文和注释规范;不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不抄袭、不剽窃他人学术研究成果或论文;不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承担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著作发表的相应责任,包括:发表研究成果时,根据贡献大小而据实署名;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征得合作者的同意;不在未参与研究、未做出贡献的研究成果上署名;自觉杜绝一稿多投;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规范。
3.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学学科知识基础,有一定的教育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获取教育研究所需要的知识、信息、事实和数据;掌握俄语,能够阅读教育学专业的俄文资料;
(2)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关注俄语教育研究前沿,提出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研究问题;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俄语教育研究的能力,能够根据教育研究问题选择适切的教育研究方法;能够选择好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教育研究方法。
(3)实践能力。硕士生的实践能力包括俄语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能力。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论坛、竞赛等活动;参加教学实习,包括授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等;参与科研实践,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科研咨询、调查研究等;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志愿者等。
(4)学术交流能力。规范地进行教育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与观点;具有国际教育视野,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遵循教育学术的规范与要求,正确运用学术语言,表达学术成果。
(5)其他能力。具有包括理论联系实践、人际关系、逻辑思维、推理与归纳等能力。
四、学制与学分
1.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为4年。特别优秀的硕士生,达到学校要求,允许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
2.学分。实行学分制。鉴于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科方向的特殊性,总学分要求可根据俄语学科方向实际情况,不低于36学分。
五、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自学指导、小组研讨、专题研究、社会实践与论文写作相结合。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接受导师的指导,并自主开展学习;围绕学位论文选题以及其他主题进行研究;积极参与社会调查、见习、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学术会议以及导师的课题研究等。
2.导师负责制与集体指导相结合。实行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负主要责任。同一专业方向内的导师组成“导师组”,在方向带头人的带领下,指导本方向研究生的集体学习活动(例如入学教育、开题、预答辩等)。
3.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计划地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授课,选派硕士生到其他院校或科研单位学习。
六、培养环节
1.拟定个人发展规划
研究生结合自身学术和职业发展,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个人研究计划和实践活动,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2.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应突出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前沿性。通过课程考试、实验观察、研究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建议在前4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修满所要求的总学分。
3.阅读教育专业文献
专业文献阅读在深化和拓宽研究生学科基础知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方向导师组为研究生推荐阅读文献,并通过课程学习或学术组会等形式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文献阅读贯穿硕士生培养全过程。
4.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
研究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了解本学科理论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结合对课程与教学实践的把握,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进行开题,并开展中期考核。建议在第4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出具毕业成绩单,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开题。开题条件主要包括:(1)课程学习合格;(2)文献阅读量符合基本要求,并有合格的文献综述;(3)选题符合专业要求;(4)通过导师组的中期检查;(5)通过由一级学科组织的开题答辩。
5.学位论文的撰写
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应侧重于对研究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盲审制度,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七、课程设置
1.课程学习计划
导师根据研究生生源特点、学科基础、职业发展方向等因素,指导每名硕士生进行选课,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包括补修本科阶段的相关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不收费。个人课程学习计划须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并提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2.课程设置
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科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研究生院开设的学位公共课(7学分)、教育学一级学科开设的学科通开课(12学分)、教育学一级学科与本学科方向共同开设的公共选修课(2学分)、本学科方向开设的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科的专业方向主干课(6学分)和专业方向选修课(6学分)、创新环节的实践活动课(4学分)以及跨一级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者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的补修课(0学分)。
课程与教学论(俄语)二级学科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总学分须达36学分及以上才能参加答辩,否则不能毕业。其中,必修学分为29学分(含创新环节4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7学分(含必选课《科学道德(就业指导)》1学分。
开题之前,已修学分应不低于26学分。其中,研究生俄语政治等学位公共课(6学分)、教育学一级学科通开课3门(12学分)、公共选修课科学道德(就业指导)1门(1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俄语)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的方向主干课修完2门(6学分),否则不能参加开题。
(1)学位公共课(7学分)
政治理论课2门(3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外国语(俄语)课1门(4学分):根据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时俄语成绩安排授课班级,通过全国俄语专业四级或公共俄语六级考试者可申请免修,但必须参加本课程的学业考试。
(2)学科通开课(12学分)
学科通开课为教育学一级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教育学一级学科共开设学科通开课3门,分别为教育基本理论、中外教育史、教育研究方法,每门课程为 72学时(4学分)。学科通开课一般由教育学一级学科组织导师团队共同开设,也可以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优秀教师承担。
(3)专业方向主干课(6学分)
专业方向主干课由本学科方向组织导师团队开设,每门课程为54学时(3学分)。专业方向主干课包括2门、6学分。
(4)选修课(至少7学分)
选修课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公共必选课,为科学道德(就业指导),共1学分,由本学科方向安排教师承担。
第二类是专业选修课,由课程与教学论(俄语)专业组织教师开设,每门课程为36学时(2学分)。由于每年的招生人数1-2人,在此不统一设定选修课开课应达到的人数。课程与教学论(俄语)专业的研究生可在以下范围内修读专业选修课:①本学科方向开设的选修课;②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内其它学科方向开设的选修课;③课程与教学论之外的其它二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下属的)开设的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至少修读3门及以上,共计6学分,其中在第①类选修课中至少修读1门课程(2学分)。
(5)补修课(不计学分)
对于跨一级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者,建议根据学业基础和导师要求,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的数量不少于3门。补修课成绩需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学分。
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科通开课、专业方向主干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不得少于36学分,详见表1。
表1课程结构及学分
课程类型 | 最低学分要求 |
学位公共课 | 7 |
学科通开课 | 12 |
专业方向主干课 | 6 |
选修课 | 7 |
补修课 | 0 |
创新能力 | 4 |
表2 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学位公共课 | 201MX0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考试 | 必选 |
201MX2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考试 | 必选 |
201MX003 | 外国语(俄语) | 72 | 4 | 1 | 考试 | 必选 |
学科通开课 | 205MX101 | 教育基本理论 | 72 | 4 | 1 | 考查 | 教育学各二级学科研究生必修 |
205MX102 | 中外教育史1 | 36 | 2 | 1 | 考查 |
205MX103 | 中外教育史2 | 36 | 2 | 2 | 考查 |
205MX104 | 教育研究方法1 | 36 | 2 | 1 | 考查 |
205MX105 | 教育研究方法2 | 36 | 2 | 2 | 考查 |
专业方向主干课 | 211MX005 | 俄语教学论 | 54 | 3 | 2 | 考查 | |
211MX006 | 中学俄语课程标准与教学设计 | 54 | 3 | 2 | 考查 |
选修课 | 公共必选课 | 211MX201 | 科学道德(就业指导) | 18 | 1 | 1 | 考查 | 必选 |
专业选修课 | 211MX230 | 俄罗斯心理语言学 | 36 | 2 | 2 | 考查 | |
211MX233 | 综合俄语实践 | 54 | 3 | 1 | 考试 |
211MX007 | 外语教学心理学 | 54 | 3 | 1 | 考试 |
211MX011 | 心理语言学与外语教学 | 36 | 2 | 1 | 考查 |
补修课 (教师教育类课程) | 211MX505 | 俄语教学论 | 48 | 0 | 3 | 考试 | |
211MX506 | 中学俄语课程标准与教学设计 | 32 | 0 | 4 | 考查 |
211MX501 | 中学俄语教学技能训练 | 32 | 0 | 4 | 考查 |
211MX504 | 高级俄语 | 32 | 0 | 3 | 考试 |
创新能力培养 | 211MX701 | 创新能力培养 | | 4 | 5 | 考查 | |
3.创新能力培养(4学分)
创新能力培养集中在第1-5学期内进行,以学术组会、经典阅读、小规模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学术沙龙、教学实践等形式完成。每名研究生须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范围内至少做1次主旨发言,并有评议人意见;阅读本专业要求的参考文献书目,并在阅读后撰写阅读心得或体会1篇;根据学科特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参编书籍,各级各类专业比赛获奖、参加专业教学实践(担任助教)或教育实习4周以上等,通过以上方式均可获得学分,但每项得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A必选:读书考核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需做主旨发言)。
B.实践考核(任选其一,2学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参编书籍;各级各类专业比赛获奖;参加专业教学实践(担任助教、参加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
创新环节考核由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申请记入学分导师审核,最后由学院进行二分制审核,其学分不能用课程学分代替。
4.教学和考核
(1)教学方式: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分别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课程考核:根据不同课程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如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提交调查报告、提交论文等),但学科通开课中至少有一门课程为笔试考试。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课程60分以上为合格。在课程考核过程中重视过程性评价,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至少为4:6,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课程的特点适当增加平时成绩的比重。
(3)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最迟在第4学期进行,由本学科方向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创新环节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中期考核合格,方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对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视情况,给予补修、延迟毕业、退学等处理。中期考核之前,已修学分应不低于26学分,其中,研究生俄语、政治等学位公共课(7学分)、教育学一级学科通开课4门(12学分)、公共选修课1门(1学分)、课程与教学论俄语二级学科的方向主干课达到本学科方向要求的门数和学分(不少于2门、6学分)。有关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管理规定》。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科方向要求本专业研究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以培养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的意识和独立从事专业科研的能力,综合检验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正确运用研究方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教育科研论文写作能力。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1.个人研究计划
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研究计划,应尽早拟定论文选题范围,进入论文研究状态。个人研究计划应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并提交研究生院和所在培养单位备案。
2.选题与开题
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须具备较强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并尽可能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结合。
开题须在第四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各学科方向组织开题报告会,由导师组联合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重点论证选题、研究设计、论文研究思路和内容结构;考查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等方面是否达到要求。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开题通过审查方可进行论文研究。
3.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生通过中期考核和开题审查后方可开始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以及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教育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意义。论文应包含申请人对研究课题的新见解,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结论正确,资料和数据可靠,论证和计算准确,文字通顺,条理分明,表明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位申请人本人独立完成,原则上应用中文撰写(留学生执行相关规定),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符合《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用于完成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3万字,论文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硕士生在论文答辩前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硕士生为第一作者,哈尔滨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5.学位申请的基本要求
学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1)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及科研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修满全部学分;
(2)中期考核合格;
(3)参加开题,提交开题报告并获得通过;
(4)达到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5)熟练掌握俄语,并参考其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6)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经导师(组)同意。
学位申请审查工作由各学科方向负责进行。硕士生应在计划论文答辩的前三个月(每年的3月初或9月初)将论文答辩申请表和学位论文完成稿提交给学科。审查不通过者,不列入拟毕业人员名单,不进行论文送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每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只有两次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在论文评审、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专业学位评审组)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等任何阶段未通过者,终止其本次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可提出重新修改论文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在一年内(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再次申请学位。未按规定办理申请重新修改论文手续或虽经同意重新修改论文但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论文修改或未再次提出学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两次申请仍未通过的,终止其学位申请。硕士生第二次申请学位,须自行承担论文检测、评审与答辩等环节的全部费用。
6.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必须在第六学期初完成论文初稿,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四月中旬必须完稿,经导师审查通过后进行查重和异地评审。
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两位学位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应为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其中至少一人须为非本培养单位专家。发出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未能全部收回的应增加与未收回数量相同且要求相同的评阅人进行补评阅。
关于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1)全体评阅人意见为“同意答辩”或“略作修改后直接答辩”,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组)审阅同意后,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2)如有评阅人意见为“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阅人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写出修改说明,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将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送原评阅人重新评阅,经全部评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3)如有评阅人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组成(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或亲属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校学位办公室复核。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审阅论文,做好提问准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后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通过后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必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为有效。
有关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十、阅读书目与期刊目录
结合本学科的学术传统和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科硕士生必读及选读的著作、文献及主要专业学术期刊目录详见下文。硕士生入学之后,在本人导师的指导下制定阅读计划,在第5学期结束之前完成阅读。导师负责检查本人指导的硕士生的阅读进展和效果。
表3课程与教学论(俄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阅读书目与期刊目录
序号 | 著作或期刊名称 | 作者或出版者 | 备注 |
1 | 怎样学习俄语 | 李国辰 |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
2 | 俄语教学过程优化 | 李国辰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
3 | 俄语教学法研究 | 李国辰 |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
4 | 心理语言学与外语教学 | 赵秋野 |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 |
5 | 俄罗斯心理语言学和外语教学 | 许高渝、赵秋野、 贾旭杰、 杜桂枝 |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
6 | 俄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 高凤兰 | 东北师大出版社,2003 |
7 | 普通高中俄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 |
8 | 普通高中俄语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 | 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 刘娟,黄玫 |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
9 | 二语习得研究与中国外语教学 | 杨连瑞,张德禄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
10 | 外语是怎样学会的 | 王初明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
11 | 新编外语教学论 | 王铭玉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
12 | 心理语言学与外语教学 | 董燕萍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
13 | 应用语言学 | 何英玉、蔡金亭 |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
14 | Методика преподавания русского языка как иностранного | Щукин А.Н. | Москва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1991 |
15 | Обучение речевому общению на русском языке как иностранном | А.Н.Щукин | РЯ Москва,2012 |
16 | 中国俄语教学(期刊)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
17 | 外语学刊(期刊) | 黑龙江大学 | |
18 | 课程·教材·教法(期刊)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19 | 当代语言学(期刊) | 中国社科院 | |
20 | 外语电化教学(期刊)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
21 | 外语教学与研究(期刊)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
22 | 山东外语教学(期刊) | 山东师范大学 | |